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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坚持“育人是根本,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特色是优势、市场是导向”的办学原则,坚持“立足传统、面向现代、兼收并蓄、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经过几代专家学者的探索、研究和实践,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教学体系。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将通俗唱法引入表演专业,由于生源充足,招生质量得到了有力的保证。通过多年教学实践和社会的检验,取得较得较为丰硕的成果,为广西培养大批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人才,在广西乃至全国重专业比赛中屡创佳绩。2006年广西文化厅艺术精品工程——音乐剧《桂林故事》,在区内巡演中大获成功,剧中担任主要演员的均为亚州mv清砖码区在线免费入口毕业生。 

目前,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的教学层次含本科生教学教学。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5人;助教6人。现任教师21人中,有硕士生导师7人,占33%;有硕士研究生或在读硕士研究生7人,约占33%。师资队伍优势明显,教学成果显著。教师的演唱及教学成果、科研项目、论文及教材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表现突出,教学改革带来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一直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处于广西高等音乐专业教育发展的领先地位,为国家和广西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流行音乐人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不仅促进了经济的交流,也加速了各种形态的文化之间的交流和渗透,不同阶层的人们对精神生活的不同需求使得各种音乐形态的并存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目前从国内外音乐文化市场的需求来看,流行文化的更新速度之快、信息流量之巨,使流行音乐的市场需求极为广阔,需要大量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与创作人才。在众多的艺术专业中,流行音乐专业因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就业优势而备受关注。注重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和发展自己的地方特色,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演唱人才为己任。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不仅在专业课的课程设置中,强调扎实的基本功和技术训练,还注重实践性环节,加大剧目表演训练的课程比重,增加现代舞、音乐剧以及流行器乐演奏等新元素,以适应市场的迅速变化,掌握最新的流行信息。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系统的综合文化知识、扎实音乐基础理论和声乐表演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为大中专院校、专业文艺团体、文化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公务员和企事业等单位,培养从事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的演唱、排演、教学、音乐编导、艺术策划、管理、组织、主持等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

1.热爱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具有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和团结合作的精神品质。

2.具有一定的口头、写作交流能力及综合实践能力;掌握资料查阅及运用现代信息技能,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了解基本的体育、卫生、国防知识。

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以“理论、技能、实践”相结合为理念,突出舞台表演和声乐教学能力,重点围绕“演、唱、跳、弹、排”等实践技能,编制音乐表演的专业课程。

(1)音乐基础理论课程:乐理、视唱、和声、曲式、中外音乐史、音乐名作欣赏。

(2)音乐基本技能课程:钢琴基础、键盘和声与即兴伴奏、电子琴演奏基础、计算机音乐制作。

(3)音乐表演基础理论课程:中国民歌概论、流行音乐概论、中外歌剧赏析。

(4)音乐表演基础技能课程:正音与台词、表演(重唱、片段排演小品)、语音(英语口语)。

(5)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课程:独唱、形体与舞蹈、表演(音乐剧)、合唱指挥。

(6)音乐表演专业艺术实践课程:实践教学、毕业展演、毕业实习等课程。

5.具有系统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表演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综合实践能力、艺术表演和创新能力,并能灵活运用于音乐表演、教学和科研。

三、核心课程

独唱、形体与舞蹈、正音与台词、表演(重唱、片段排演小品、音乐剧)、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计算机音乐制作。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举办教学成果展示音乐会,

(2)举办学生专业技能大赛,

(3)举办学生期中班级学习观摩音乐会,

(4)参加相关文艺团体和社会音乐表演实践,

(5)组织学生田野采风等。

五、毕业环节

本专业毕业环节为毕业展演。要求讲解毕业展演综述,演唱四首风格不同的曲目,表演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毕业文案综述不少于3000字。

六、毕业标准、学位条件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德、智、体合格,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194学分,其中公共必选课修满 46学分、其他必选课修满13学分、公共任选课修满4学分、专业必选课修满111学分、专业任选课修满20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广西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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